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贵金属导电浆料研发项目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园路龙港科技园A栋609室 | 南京纳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建设“贵金属导电浆料研发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研发贵金属导电浆料100千克。 | ①废气:实验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集气罩、万向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电粉拆封、筛选、称量、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的环境功能。 ②废水:研发设备等采用试剂擦拭,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收集后接入新港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兴武大沟,汇入长江。废水接管执行《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接纳标准》。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有实验设备、风机等噪声,采取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④固废: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废手套、废无尘布、废机油及废机油桶、设备清洁废液、废活性炭、研发样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导电标签、废外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固废均妥善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