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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申报企业按照省通知内容(见附件1)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提交后,导出申报表打印盖章,于2023年10月13日中午下班前将申报表纸质版(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须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签名章)一式四份提交至南京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并发送汇总表(表样见附件2)电子版至邮箱920799939@qq.com。
联系人:彭扬 电话:025-85809950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汇总表.xlsx
经济发展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