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政办发〔2016〕139号文件精神,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指定候选人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19家中介机构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2019-2021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指定候选人
项目范围:所属区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审计服务内容:2019-2021年度工程预、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三、报名条件
1.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登记注册,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2.企业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审计服务收费: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的 50% 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4.企业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5.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 1 月 29 日—2019年 2 月 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公休、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85334785
4、 报名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等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随带备查后退回。未加盖公章或不能提供全部原件的将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胡举明 电话:85800879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1 月 29 日—2019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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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