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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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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新港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5-18 11:2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开发区机关、直属单位、驻区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青年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选出和宣传一批事迹感染人、品质引领人、精神激励人的身边优秀青年典型,充分展示开发区青年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引导广大青年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时代前列,经研究决定,拟开展开发区首届新港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5月——9

  二、参与单位

  1、指导单位:组织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人才局、宣传局、总工会、机关党委

  2、主办单位:团工委

  3、支持单位:开发区青年联合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协会、韩资企业党建联盟、科协

  三、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开发区机关、直属单位、驻区单位、区内企业中广泛开展评选活动,重点面向基层一线青年职工。

  (二)评选名额

  全区共评选10新港好青年

  (三)评选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711日至19991231日出生)的在开发区工作的青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在各类各级创新创业、技能竞赛、导师带徒、岗位练兵、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

  3、热爱祖国,具备高尚的品德修为,是诚心正意,明辨笃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工楷模;具有娴熟的职业技能,是勤学善思,苦练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学技成才的行家里手;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是爱岗敬业,踏实奉献,在岗位一线建功立业的追梦青年。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推荐举荐阶段(611日前)

  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评选办法采取组织推荐、自我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

  1、组织推荐。由各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开发区团工委;推荐上报不限人数。

  2、自我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展示自我,向开发区团工委自我推荐。

  3、群众推荐。欢迎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心目中的好青年。既可以向所在单位举荐,也可以直接向开发区团工委举荐;须有10人以上联名推荐。

  推荐时请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同时上报事迹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真实具体、生动感人),提交工作或生活照片1张。61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开发区团工委。

  (二)审核评选阶段(630日前)

  1、择优遴选。为确保先进典型的质量,将对推荐的人选,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团工委牵头成立评审组,对推荐的初步人选,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审查考察,按评选条件择优遴选出20名候选人。

  2、网络投票。利用开发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20名候选人组织群众进行网上投票评选,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集体研究。按照网络投票和组织审核各占60%40%的比例,最终产生10新港好青年人选。

  (三)事迹展播阶段(831日前) 

  对最终确定的新港好青年,拍摄微故事,在开发区组织人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总工会微信平台、开发区网站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展播,宣传优秀经验和先进事迹。

  (四)集中表彰阶段(910日前)

  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结合团员青年向十九大献礼活动,对荣获新港好青年的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和重点宣传,并适时推荐上级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港好青年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面向基层,公平公正。评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一线优秀青年。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到组织推、个人荐、群众评,确保推选出的新港好青年可信可亲可敬可学。推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把评选活动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优秀青年推选出来。

  3、示范带动,推动工作。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支持率,使本次活动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

  联系人:谢,电话:85532207,邮箱:1692085980@qq.com,地址:兴智路6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01室。

  附件:《新港好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工委

  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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